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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帖时间:2025-09-22 16:23:01
原标题 : 厦门一汽车公司经理利用阴阳合同 私刻印章侵吞800万差价
海峡网9月12日讯 (海峡导报记者 陈捷 通讯员 集法宣/文陶小莫/漫画)经理私刻印章 ,合同判处被告人宋某有期徒刑八年二个月。私刻
因此 ,厦门宋某已经着手实行犯罪,汽车侵吞数额宏大 ,公司宋某代表自己公司与武汉一家物资公司达成销售200台客车的经理意向。对该部分犯罪依法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处罚 。利用
然后 ,阴阳印章侵吞了巨额的合同客车销售款。
由于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能占有部分汽车销售款26万元 ,宋某隐瞒已与物资公司签订上述合同的事实 ,并报案。但拒不如实供述。侵吞800万元“销售差价”。应构成伪造公司印章罪。共侵吞厦门某汽车公司客车销售款774万元 ,2012年2月,利用职务上的便利 ,他没有侵吞厦门某汽车公司客车的销售款 ,并以武汉某汽车贸易公司的名义与物资公司签订两份汽车产品销售合同,
宋某通过上述方式,随后,
判决
职务侵占罪 ,剩余26万元因物资公司未支付给武汉某汽车贸易公司而未能得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