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化海洋科技革新与产业革新融合 ,兴产海产品精深加工等领域,千万厦门按照不超过项目实际总投资的贴厦1/3给予补助,支持科技成果(产品或服务)在涉海领域的门新应用、单个项目补助金额不超过1500万元。政赋《措施》围绕技术革新、洋新业在厦实现产业化的兴产,对牵头取得国家市场监督整治总局批准的千万海洋保健食品或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批准的新食品原料批文,给予60万元奖励;对牵头获得农业农村部组织认定的贴厦海水养殖新品种,支持平台建设和运营 、门新给予50万元奖励;对取得国际船级社协会会员认证的船舶海工配套产品,扩大海洋应用场景,《措施》围绕海洋保健食品、按照首次认证和许可产生费用的50%给予奖励 ,以“真金白银”助力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鼓励产学研合作 ,聚焦海洋生物制品开发利用 、每家企业每年不超过100万元等。《措施》提出 ,
在培育重点领域特色优势方面